近日,七星关区下发
《七星关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
哪些人群可以得到救助
救助标准如何
救助对象
一、具有毕节市七星关区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的0—15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二、残疾儿童监护人有康复意愿,预期合理。
三、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并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救助内容
一、视力残疾儿童:眼科手术(包括白内障、青光眼、斜视、眼睑疾病、角膜疾病、结膜肿瘤疾病等)、低视力视功能训练、助视器验配。
二、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助听器适配、听觉言语康复训练。
三、言语残疾儿童:发声功能和嗓音、言语康复训练及辅助器具适配。
四、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包括术后调整外固定、外固定拆卸),康复训练(包括术后外固定佩戴中和拆除后的康复治疗、运动功能、转移功能、认知能力、言语交流、日常生活能力、社会参与能力等)及辅助器具适配。
五、智力残疾儿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领域的康复训练。
六、孤独症(自闭症)儿童:认知、情绪及行为管理、社交能力、生活自理及社会适应能力等领域的康复训练。
救助标准
一、手术类:
1.人工耳蜗:手术费用补助每人元(实施人工耳蜗手术的含植入手术、术后开机及4次调机费)。手术费用不足元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
2.肢体矫治:手术费用补助每人不超过元,手术费用不足元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
3.眼科:手术费用补助每人不超过元,费用不足元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
二、康复训练: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区人民*府规定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每人每年补助训练费元,生活费元;其他家庭的残疾儿童,每人每年补助训练费元。每年训练时长最少不低于6个月,最长不超过10个月。
三、辅助器具适配:
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每人补助不超过元(含产品及评估适配费用);装配假肢、矫形器,平均每人补助元(含部件材料及制作费用);助听器每人补助不超过元(含全数字助听器2台、验配及1年内调试);人工耳蜗产品,每人补助不超过元。
四、需持续进行的康复训练,救助年龄范围内,每年可申请1次同一项救助。
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可以先到
县级(含县级)医院
进行康复评估
再根据评估意见
持家庭户口本、诊断证明书
或残疾人证原件
向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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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七星关区人民*府网
监制:刘瑾编审:许学义
责编:黎荣编辑:罗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