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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5人获评自治区道德模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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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5人获评自治区道德模范


近日从市文明办获悉,第二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我市共5人荣获自治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6人获得自治区道德模范提名奖,成为全区此次活动获评道德模范称号最多的地级市。


据了解,第二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等5类,武警广西总队河池市支队现役*人邓勇荣获自治区助人为乐模范称号,河池市宜州市福龙乡弄桑村村民兰绍金等9人勇救失事飞行员群体荣获自治区见义勇为模范称号,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红河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唐奇康荣获自治区诚实守信模范称号,已故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板升乡弄丛村村医蓝云荣获自治区敬业奉献模范称号,河池市南丹县六寨镇甲棉村棉花屯农民黎承喜荣获自治区孝老爱亲模范称号。此外,我市还有6人获得自治区道德模范提名奖。


近年来,我市始终把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作为提高公民素质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制定《河池市市民文明公约》、在全市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等,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市民思想道德修养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建设幸福新河池奠定了强大的思想道德基础。


据悉,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自治区文明委组织开展,每两年评选一次。在2010年第一届评选活动中,我市共有2人获得区级道德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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