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创建于年9月,是公安部、教育部核准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院校,隶属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和管理,是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有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和皋兰县魏家庄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亩,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建有各类实验实训室40个,训练场(馆)12个,与基层公安机关建立校外教学实践实习基地43个。馆藏图书60余万册,电子图书20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2个。学院开设10个公安类专业和15个普通类专业。其中,公安类专业中的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和治安管理3个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治安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也是甘肃省职业教育骨干专业,治安管理专业同时又是公安部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培育点。社会治安管理与服务和侦查技术及应用两个专业群入选甘肃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人,年培训在职公安民警和其他人员人次以上。学院现有专任教师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25人,副高以上职称98人,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人。学院坚持立足甘肃、面向西北,立足公安、辐射政法,立足警务职业人才培养、服务国家安全战略的办学定位,主要培养执法办案类警察职业专门人才和执勤服务类警务技术专业人才。以推进公安院校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为动力,以落实省部共建全省推动职业教育打造“技能甘肃”战略部署为基础,实行学历教育、公安科研、在职培训三位一体办学模式,不断改善办学基础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学70余年来,为西北省(区)公安、司法、保卫部门培养输送了2万余名专业警务人才,培训在职公安民警10万余人次。毕业生中绝大部分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和骨干力量。办学水平和治校能力在全省职业院校中逐步达到前列,成为甘肃乃至西北地区公安司法机关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补充人民警察的主要渠道。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学制
年招生计划名,学制三年。(一)公安专业年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名(含保送生一名),公安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二)普通专业年普通专业招生计划名,其中面向甘肃省招生计划名,面向青海、四川、河南、宁夏四省(区)招生计划名。普通专业分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三、招生对象
(一)公安专业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须为参加甘肃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具有甘肃省户籍的高中毕业生,女生比例不超过15%。(二)普通专业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须为参加甘肃、青海、四川、河南、宁夏等省(区)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四、招生条件
(一)公安专业1、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参加我省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户籍在甘肃省;(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2、身体条件报考公安专业考生身体条件及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身高:男性厘米及以上,女性厘米及以上。(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3、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3)米跑(男)/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4、复审复查新生在入学1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普通专业
1、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5)年龄不超过22周岁(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无色弱和斜视及无各种残疾。男性身高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厘米及以上;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双眼矫正视力均为5.0及以上。其中,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男生身高厘米及以上至厘米及以下,女生身高厘米及以上至厘米及以下。3、体检复查报考普通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对照招生专业身体条件进行自测,学院录取时按照上述标准及条件对照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录取,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学习的,进行专业调整或予以退学。五、招生办法
(一)公安专业1、志愿填报报考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需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