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的疗效评价标准、预后和复发
弱视疗效评价标准弱视治疗结束后治疗效果的评定分为4个等级:
无效:弱视眼的视力不变、退步或提高1行;
进步:视力提高两行或两行以上;
基本痊愈:视力提高到0.9或以上;
治愈:经过3年随访,视力保持正常。
如果是弱视完全功能治愈,还应该包括双眼视觉和立体视觉恢复正常。
弱视的预后和复发(一)预后
在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内,早期诊断,及时治疗,方法得当,绝大多数患者预后是很好的。弱视眼视力提高的过程是视觉发育的过程,所以,弱视治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家长应该遵照医嘱,按时复诊,督促患儿戴镜、遮盖、完成精细目力训练。弱视的疗效与年龄密切相关,年龄越小,治疗效果越好。在各种类型的弱视中,屈光不正性弱视的治疗效果比较好,其次是斜视性羁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单眼高度近视引起的弱视比单眼高度远视者更难恢复,而且失败率也高。轻、中度弱视患者的视力比较容易恢复,重度弱视患者的视力恢复比较慢,治疗失败的比例也高。注视性质比较好者,如中心注视,患者的视力比较容易恢复。旁中心注视或周边注视,则视力恢复得比较慢,注视点越靠近周边部,恢复视力需要的时间越长,最终治疗失败的比例越高;患者的依从性好,预后也好,多数治疗失败者,皆因依从性差,或是根本不能遵照医嘱进行治疗。先天性高密度白内障导致的形觉剥夺性弱视往往属于重度弱视,特别是单眼患者,治疗效果比较差,疗程相当长,甚至一直治疗到9岁,或是更大年龄,才能得到巩固的疗效。
原来认为存在难治性弱视,其实,认真复查屈光状态,认真检查视网膜和视神经等重要部位,也町能发现*斑和视神经发育不良或畸形,这些诊断证据可能是初诊时候忽略的。有的弱视伴有单眼高度近视或带鞘视网膜神经纤维,这些伴有器质性病变的患者,弱视治疗失败也是很常见的。有些患者采取适当治疗措施之后,视力没有任何改善或是改善不满意。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大于5岁的学龄儿童。让家长和学校老师联系,提高患者的依从性,继续治疗,也可能卣到青春期,羁视眼的视力还能有明显改善,多数患者能够获得满意的治疗效果。在预后不好的情况下,如年龄比较大的患者,不仅患有弱视,而且眼球伴有器质性病变者,在决定是否治疗,或者是否继续治疗的时候,由于医生不易明确指出预后,只能采取实验性治疗方法,应该多听家长和患者的意见。
(二)弱视复发
弱视眼的视力达到正常水平之后,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巩固治疗效果和防止弱视复发。除屈光不正性弱视之外,斜视性弱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治愈后复发率是很高的。也可以说,只要在敏感期内,也就是在视觉发育成熟之前,停止治疗,弱视都可能复发。
弱视治疗完全成功或部分成功,停止治疗之后,有1/4的患者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弱视眼视力下降,国外作者报告弱视的复发率达到1/3。只要按时复诊,经过及时的重新治疗,就能够恢复正常。
1.复发的原因屈光参差性弱视和斜视性弱视比较容易复发,而屈光不正性弱视不容易复发。因为前者与形觉剥夺相关联,而且与异常交互抑制相关联。初诊时两只眼的视力差别比较大者,弱视复发的几率比较高。停止治疗之后,两只眼的视力之差2行者,也比较容易复发。复发的第一个原因是过早摘掉眼镜,视网膜上物像不能继续维持清晰。另外一个原因是两只眼的视力没有达到平衡或者平衡之后,没有得到巩固,过早地停止遮盖疗法或压抑疗法。有的患者为了美容,或是医生急于手术矫正眼位,手术后没有继续坚持弱视治疗,或是术后存在残余性斜视,虽然斜视度比较小,单眼抑制没有解除,也是弱视复发的一个原因。
2.预院复发的措施患者的年龄在10岁以下,当两只眼的视力之差≤l行的时候,应该继续治疗,巩固治疗效果,直至稳定到正常水平。
巩固疗效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弱视眼的视力恢复到正常水平,或是两只眼的视力只差≤I行的时候,应该减少遮盖时间,巩固治疗效果。比如,在治疗期间,每周遮盖优势眼7天,或每天遮盖8~12个小时,即全天遮盖。在巩固疗效期间,每月复诊一次,第一个月,每周遮盖6天,减少遮盖1天;第二个月,每周遮盖5天,减少2天;最后,第三个月,每周遮盖4天,打开3天。第四个月全日撤掉遮盖。
另外一种方法是逐渐减少每天遮盖的时间,从全天遮盖,改为部分时间遮盖,每天遮盖时间逐渐减少,第一个月每天遮盖优势眼8个小时;第二个月每天遮盖6个小时;第3个月每天遮盖4个小时。第四个月停止遮盖。经过遮盖疗法之后,为了巩固疗效,可以改为压抑疗法,原来的优势眼用睫状肌麻痹剂,如阿托品。也可以用光学压抑或塑料薄膜压抑疗法,使优势眼的视力低于弱视眼2行或稍多一些,借以巩固治疗效果。
如果是中、高度远视患者,弱视治愈后,一定要继续戴镜,特别是屈光参差性弱视和高度复性远视散光引起的弱视,治愈之后,一定要坚持戴镜。过早摘掉眼镜,弱视眼视网膜上的物像不能保持清晰,容易导致竞争性抑制和弱视复发。
多数学者主张,弱视治愈或是两只眼的视力相同之后,才是斜视矫正的最佳时间。只有视力恢复正常之后,正常的融合功能才能建立,正常的融合功能也是保证眼球正位、解除竞争性抑制、巩固弱视治疗效果的必要条件。如果弱视没有彻底治愈,手术后,遮盖优势眼,继续治疗,直至弱视治愈。
3.规范随访期关于弱视治愈之后,应该随访多长时间,各家报告的期限不同,有的主张随访2年,有的主张弱视治疗随访5年,有的主张随访到视觉发育成熟,也就是敏感期结束(9~12岁)。刘家琦主张随访3年,经过弱视治愈后随访观察,她发现随诊3年以上者没有复发的。所以,弱视治愈之后,坚持随访,也是预防弱视复发的重要条件。
随访间隔的时间弱视治愈之后,巩固治疗效果3个月。在以后的随访期内,前6个月,每月复诊一次,以后,每半年复诊一次,直至3年或敏感期过后。在随诊期间,弱视复发者,继续治疗,选用传统遮盖疗法或压抑疗法。如果屈光不正属于中、高度远视,一定要恢复戴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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